我今天騎機車時,前面有位老先生騎機車龜速直行,他的左轉方向燈持續了兩個路口還是一直閃。
右側多停放轎車,於是我決定自左側超車。
因為會借用汽車道超車,所以我在與老先生並排時距離約略大於半公尺而已,並不是很開。
雖然我沒碰到阿伯&他的機車,可是阿伯被我的超車行為嚇到,機車滑倒了,就滑倒在派出所的正對面。
我將機車停在離事故發生處約20m,走回去看阿伯,路邊陸續幾位路人也冒出來了,有一位歐吉桑抱起阿伯,開始搖他,想用此方法確認他的意識。
另一位仁兄熱心的撥打119,還有一位少婦直指我超車時擦撞到老先生。
詢問阿伯,得知他就住事發處附近,他也清楚的說出他家的電話,我就打電話請他家人前來。
救護車到了,老先生堅稱他沒受傷不需要上救護車,拗不過老先生,救護車人員請老先生簽個名就離開了。
接著是老先生的妻子騎腳踏車出現,她似乎想賴定我撞了老先生,一直跟我要電話號碼,幸好警察這時來了(你...動作也太"快"了吧),警察留了老先生的姓名電話,問老先生他是自己跌倒還是被撞倒,老先生說他是自己跌倒,老太太在旁嚷嚷著"上次你被撞也說是自己跌的",警察制止老太太"這種事情要當事人說了才算,再說你也找不到被撞的證據",老先生急著回家,我催著不太甘心的老太太,跟好老先生,多注意他頭暈不暈,如果頭暈要趕快上醫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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ㄘㄨㄚˋ了很大的一跳
擔心阿伯有沒有其他傷
擔心要不要負肇事責任

事後檢討:
◎超車距離要再拉開一點,不要太近了,不單單是不碰撞到的距離,還有別嚇到他人的安全距離,尤其是老人家。
◎老先生機車的方向燈壞了,提醒大家,車壞了快去修拉!不要混淆視聽!
◎對於歐吉桑搖著老先生的行為,其實我覺得不太恰當,幸好老先生能夠清楚的說出一字一句,不然...(怕怕)
◎警察先生說:「如果沒有撞擊,就構不上交通事故。」(以後要學會自保,沒撞到就是沒撞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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