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這篇是我的作業,但想想也算是我人生的一部分,有放在日記中的價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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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暑假得某一天,我騎機車,後面載著我姊姊。那條道路是雙向各一條汽機車道,但是有很多路邊停車會使機車到消失。在我前面有個歐吉桑機車騎士,他的車騎得很慢,左轉方向燈一直閃不停(已經經過兩個可左轉路口了)。於是我動起了超車的念頭,但是其實又有些怕後面的轎車,所以我邊打方向燈邊超車,且盡量維持靠右,所以其實離歐吉桑的機車還滿近的。等我安全超完車後,歐吉桑的機車突然應聲倒地。我在把機車安全停放到路邊後再跑回去看(這時已經有許多路人過來圍觀),其中還有位太太直指我超車不當擦撞到歐吉桑,而第一時間老先生似乎對他人說話不太有反應。然後警察和救護車都來了,歐吉桑終於可以清楚說話並堅稱他沒事所以不上救護車,我們就打電話請他太太過來接他,並叮嚀要注意是否有頭部不舒服。警察問他是自己摔的還是被撞的,他說是自己摔的。他妻子在一旁說著:「上次你被撞也說是自己摔的!」但警察說必須歐吉桑表示是被撞的,然後找出車輛撞擊痕跡才算數。而這時我才發現老先生左轉方向燈已經壞掉了,會一直閃不停。事後姊姊告訴我,怎麼可能她坐在後座,後座掃到其他車輛她還會平安無事呢?
這次的情況,把我嚇壞了,腦海裡想著好幾種可怕的下場,歐吉桑會不會腦震盪?我是不是要賠償?會不會造成家人的精神及經濟負擔……等。我想我最大的錯誤在於這個地方並不適合超車,像這樣發生事情,原本想超車省時間的我反而流失更多時間在處理善後,而且超車太接近歐吉桑,導致歐吉桑驚嚇摔車,若是歐吉桑一口咬定是我撞的,再加上路人的證詞,我可能就沒那麼好脫身了。再來是要提醒自己車子有狀況就要馬上修,不然真的會造成生命財產安全極大的危險。還有發生事故時要誠實以報,這樣才是釐清事故責任,找出真相最好的方法。這時候也感受到責任險的重要性,可以在第一時間由保險公司爲我們處理許多事務,畢竟一般人遇到這些事情都已經暈頭轉向了。還有不要隨意路邊停車,我知道有許多地方車不好停,但是隨意的路邊停車會造成更多交通危機,這種險真的不值得去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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